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预算公开
关于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纪委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主管全县行政检查工作。
3.负责调查处理县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按照中央、省、市、县党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地区的实施细则。
8.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法规实施细则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或撤销的建议。
9.会同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县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及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审核下级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和监察组长领导人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
10.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承担县委、县政府反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狠抓脱贫攻坚工作。构建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四全四无四化”格局,建立健全重点扶贫项目“挂图监督”机制。常态化正风肃纪。持续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开展社会评价满意度集中攻坚行动。强化廉洁文化建设。拍摄1部马边特色的廉洁宣传片,开展4次廉洁宣教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开展1次警示教育活动。 开展县纪委派驻县级部门纪检组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轮训。充分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严肃案件查办,达到教育和惩处的目的。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二、部门概况
马边县纪委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县纪委收入预算总额为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944671.0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944671.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636516.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8100.0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纪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案件查办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纪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纪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经费30万元、办案经费65万元、县纪委全会经费3万元、脱贫攻坚监督检查专项经费80万元、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经费28万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及正风肃纪工作经费25万元、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经费15万元、大案要案查处经费20万元、精准扶贫专项经费5万元、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经费40万元、巡察工作经费80万元。
(二)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