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全县各部门“三定”规定和机构改革方案,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拟定全县各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办理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乡镇机关,各民主党派、县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审核各部门机构设置、调整。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县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审核县属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指导、协调县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是筹备召开编委会议。全年筹备召开编委会议4次。
二是编制前置审核。
三是开展控编减编工作。县乡两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和专项编制总额都不得突破批准总额;将全县事业编制严格控制在2015年12月31日总量内;严格控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其他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严格控制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不以任何理由突破总量新设事业单位、新增事业编制。
四是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对全县59家行政机构和247家事业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核定、领导职数核配、在编实有人员、编外使用人员进行了核查,更新国家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库。
五是加强财政供养系统管理。严格按照《乐山市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每月对编内实有人员与财政核发工资人员逐一核对。
2、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完善涉改部门三定方案的编制及后续机构编制事项。分析涉改部门在机改后的机构运行情况。
二是开展调研工作。我办预计安排8名工作人员到乡镇调研农业下属畜牧兽医站、卫生下属乡镇卫生院进行岗编分离实地调研。安排9名工作人员到机构编制工作做得好的市、区县交流学习。
3、事业单位管理
一是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月1日至3月31日,开展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工作。
二是事业单位运行情况评估。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等部门组成评估小组,11月底前完成8个事业单位的运行评估工作。
三是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工作。继续推进我县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4、精准扶贫工作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今年安排帮扶荍坝乡金华村、水平溪村、双河村共47户贫困户,计划联系牲畜、茶苗等,协助市场销售,联系教育基金,解决基本的生产生活需求。完成金华村25户、水平溪村11户脱贫验收工作。
二、部门概况
我办系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一级预算单位。下设参公管理单位1个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定编制11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参公事业编制7名。2017年1月实有在职人员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参公事业编制5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县委编办收入预算总额为114.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4.1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4.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2.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委编办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基本支出103.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4万元,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缴纳以及住房公积金缴纳。
项目支出11.05万元,是用于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以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及续费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102.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1.基本支出91.68万元,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08万元(基本工资27.03万元,津贴补贴32.8万元,一次性奖金2.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6万元(定额公用经费10.08万元,工会经费0.32万元,福利费0.95万元,社会保险费15.55万元,租车费2.7万元)。
2.专项项目支出11.05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年检工作经费3万元,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经费5万元,政务和中文域名注册管理经费3.05万元,是用于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经费支出以及缴纳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及续费的经费支出。(二)住房保障支出11.44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