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承担县公共资源信息平台及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面提供交易咨询等服务;开展计算机辅助评标、远程异地评标等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工作。对全县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作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山资源、国有产权、国有资产、农村产权交易以及特殊资源、特许经营权出(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现场服务。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38.7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8.7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8.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38.7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评委劳务费、招投标外出及培训经费、 网络监控维护费、标准化建设经费、标书制作成本费、网络监控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