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马边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马边彝族自治县彝族语言文字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做到“学好、用好、维护好民族权益”;二是努力在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方面当好参谋;协调处理民族矛盾和纠纷,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和谐;三是加强对两项资金的申报、管理监督工作,助推民族地区经济开发展;四是传承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积极抓好民族古籍收集、整理及规范彝语文执法检查等工作室;五是认真履行县委民工委成员单位职责。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民族团结进步阵地创建活动;二是完成民族两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储备、立项和实施管理工作;三是抓好彝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和非物质文化的申报以及规范彝语文执法检查工作。四是完成彝家新寨建设“六件套”运输,配送和发放工作。五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机构4个,即办公室(群众和信访工作办公室)、社会事业股、民族经济股、民族宗教股。预算单位1个,行政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民族宗教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54.4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0.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73.6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5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5.25万元,基本养老保险14.45万元,医疗保险4.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民族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是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一般行政管理宗教事务,宗教工作专项,其他民族事务等。

  (二)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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