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统计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统计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草拟全县统计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统计政策、规划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投入产出调查以及社情民意调查。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乡镇和工业(产业)园区统计站,组织指导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协助管理各统计站统计人员。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乡镇、各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公众提供统计咨询和统计信息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由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负责全县统计信息化管理,健全和完善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牵头构建全县统计信息化网络体系,组织制订全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各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统计基础数据采集平台,积极推进统计信息采集“一套表”制度。

  普查中心基本职责:研究和提出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计划,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的各类问题。负责有关普查材料、资料、文件的起草、上报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并对其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三项普查的统计基础工作,对三项普查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开发、应用。负责各项普查、调查有关资料的管理及归档工作。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牵头组织“四上”企业入库申报工作。

  统计执法大队基本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组织并实施全县性的统计执法大检查、日常检查、重点抽查和专项检查;组织完成市、县统计局布置的各项执法工作任务。组织并进行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牵头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和普法相关工作。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基层基础。加强乡镇、村统计管理,夯实农村统计基础;强化“四上”企业和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夯实企业和部门统计基础;积极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标准化建设,确保基础信息准确、完整;加大统计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统计队伍素质。

  (二)组织实施各项常规统计业务工作。贯彻实施好各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积极主动与相关业务部门衔接,组织实施好GDP核算、农业生产统计、工业统计、投资和建筑房地产统计、商贸服务业、劳动工资统计、科技统计等领域常规统计工作;扎实做好城乡住户收支、畜禽监测、妇女儿童“两纲”监测、文化产业等调查工作;切实抓好基层统计人员联网直报注册登记、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工作。

  (三)围绕“基础实施建设年” 提升统计服务优质化水平。突出统计监测预警,提升统计分析质量,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决策依据,向社会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多出统计精品,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整理各类统计数据,通过发行《统计月报》,编印《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系列统计产品,为社会各界提供更直观、更方便的统计资料。

  (四)坚持依法治统。严格统计法治,强化监督,积极开展统计巡查,强化统计执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统计法制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五)扎实搞好农业普查工作。狠抓进度确保农普现场登记工作圆满完成;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普查员业务技能;夯实数据处理、监控、审核和改错工作;认真做好数据质量抽查、验收、汇总、评估和分析工作;按时发布普查数据。

  二、部门概况

  县统计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2个:县普查中心、县统计执法大队,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均未独立核算。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县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26.6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26.64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2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07.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县统计局预算安排支出326.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统计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统计工作任务以及统计抽样调查、统计执法、专项普查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164.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统计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62.31万元,是用于保障统计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以及统计抽样调查、统计执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等相关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307.14万元,主要用于统计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统计工作任务以及完成统计抽样调查、统计执法、专项普查等相关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办公运转、统计抽样调查网点劳动报酬以及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统计执法、统计资料印刷等工作经费。

  (二)住房保障支出19.5万元,用于统计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县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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