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全县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检查、指导政法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职责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讨论、研究和协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

  3.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指导、督促各政法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县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协调和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各项措施的落实。

  5.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体制改革途径;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

  6.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和措施,协助县委和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政法部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检查全县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7.指导下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协助县委处理全县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

  8.完成县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扎实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扩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覆盖面,确保应评尽评。

  2.着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针对“两山”管理、“两违”整治、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医患纠纷、劳资关系、非正常死亡等带来的社会问题,推进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和网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问题预防在发生之前、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理在初始阶段。

  3.完善应急处突预案,健全应急指挥、联动处置、舆论引导等机制,加强应急处突队伍培训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4.加强对敏感时期的安保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医闹”、“抬尸”、“聚众闹事”等规模性群体事件。

  5.完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加大强制戒毒所建设力度,充分发挥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作用,强化禁吸戒毒工作措施,努力遏制毒品危害的蔓延,并加大毒品原植物踏查力度,确保实现“双零”目标。

  6.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强化街面巡逻防控,充分发挥红袖标义务巡逻队作用,坚持逢场天、节假日和夜间巡逻。

  7.不断夯实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切实把网格化管理模式运用到社会维稳、矛盾排查、节日安保工作中,稳步推进网格化“三项重点工作”。

  8.按照中央和全省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司法公开、阳光司法。

  9.健全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统筹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

  10.打击网络造谣,及时发现和跟踪舆情动态、研判舆情走势、评估舆情影响,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预警措施和引导对策。

  11.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多用人民群众容易理解的语言、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不断增强政法工作的感染力、影响力。

  二、部门概况

  县委政法委内设机构2个,挂靠机构3个。我委属于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独立核算单位1个,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县委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404.2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04.2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0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53.41万元,公共安全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8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委政法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基本支出178.14万元,是用于保障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住房公积金。

  项目支出226.14万元,是用于保障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基本支出157.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95万元,公用经费38.70万元,遗属生活补助0.62万元);项目支出196.14万元,主要项目有大调解经费、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经费、防邪工作经费、司法救助金、政法干警职业风险和重大疾病、特困干警子女救助金,见义勇为基金,公检法涉案财物保管场所建设等,用于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和资助见义勇为伤残人员和牺牲人员家属、政法干警职业风险救助、政法干警一次性医疗补助、特困政法干警在校就读子女助学金补助、维稳处突、大调解等工作。

  (二)住房保障支出20.87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公安安全支出30万元,用于禁毒工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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