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纪委2015年部门决算的编制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主要职能:(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受理对县属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组织、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对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乡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和县、乡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县、乡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三)检查和处理县属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调查处理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和县、乡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四)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有关制度、规定。(五)对全县党员和国家公务员进行党风廉政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好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六)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向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派出(驻)的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工作。(七)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协助组织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及基层纪检监察主要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八)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致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狠抓正风肃纪,坚决惩治腐败,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有力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部门概况
县编委办核定,县纪委监察局行政编制36人,工勤编制2人。实际在岗27人(含工勤1人),属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因工作需要,当年调出2人,调入3人,目前在职27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县纪委收入决算总额为353.9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46.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78万元。
2015年县纪委支出决算总额为35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5.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81万元。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县纪委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纪检监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纪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纪委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92万元。主要用于县纪委机关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大案要案查处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万元。主要用于县纪委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21.45万元。主要用于县纪委机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8.73万元。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150人,共计支出8.73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34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1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7.34万元,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案件查办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纪委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51.6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纪委2015年新采购了空调、电脑、打印机,合计金额3.66万元。
附表1.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1-1.收入总表
附表1-2.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