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边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和调控政策、措施,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县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的实施办法、意见、细则草案,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实施细则,负责全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县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及基层国土资源所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土地、矿产资源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加强对基层国土资源所履行职责的管理监督,直接查处乡镇人民政府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并按法定权限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审核报省、市、县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及其调整。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执行地籍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全县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执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审核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土地市场。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核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县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权限内矿业权设置方案。
10、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地块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管理矿产资源评审、登记、统计,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调查,承担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重大地质量灾害应急处置,组织拟订、实施全县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
12、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县出资形式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金管理与监督。
13、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参加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工作,依法审批或审核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14、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
15、负责征地拆迁政策的拟定,指导全县征地拆迁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核事项。
1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用地“瓶颈”得到有效破解。经积极向上争取,获得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共322.5101公顷,保障了官帽舟水电站,和邦、福马等矿山企业及市政设施用地。获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0.6532公顷,积极协调并利用好2013年已批准未供完土地指标7.5357公顷进行了区位调整,确保了和邦公司、莲花山和烟峰扶贫项目用地。另有1批次1.5455公顷已上报待批。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10宗1.7153公顷,重点项目及民生工程用地实现“应保尽保”。有序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已完成烟峰镇3个项目实施方案市级专家评审。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目前完成了建设乡、石梁乡、民主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前期摸底、招标工作。积极开展劳动乡、民建镇等5个乡镇(约57.4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工作,年内上报1个批次规划局部调整,待批复。完成了苏坝、雪口山河堤,天瑞尾矿库扩建,高石头水源保护区、苏民路等项目的土地房屋清点丈量工作,共丈量土地304亩,丈量房屋511户86774平方米。
(二)土地供应得到有效调控。切实抓好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储备和经营工作,收储土地9宗31.03公顷;变更国有土地使用权58宗2085平方米,补缴土地出让金30.56万元;通过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7宗11.22公顷,实现土地出让金收入4539万元;办理国有土地登记533宗,抵押登记12宗。年底前,我局还将组织2宗土地的挂牌出让,面积23.78公顷。
(三)耕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围绕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不动摇,我局通过加强建设用地审批审查,有效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等举措,有效的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日常管护。全县耕地实际保有量2.1412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1.34万公顷。年内,完成了我县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举证工作,涉及344个图斑6302.37亩耕地,为我县城市发展用地奠定了基础;启动了下溪乡大池塘村、观音岩村、黄猫山村和建设乡黄毛梗村、乐堂寺村两个土地整理项目,现作业单位正编制规划设计方案。
(四)矿产资源管理得到有效规范。一是不断夯实矿管基础工作,严格督促我县12家磷矿山企业有序进行生产建设,目前,地矿、和谐、鑫丰源等9家磷企业已正式投产,雨田等3家磷企业正加快建设。二是完成2015年度动用储量检测工作,对2014年度动用储量检测中存在问题的3家磷矿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三是督促恒业通、福马、金乐3家磷企业加快勘探进度,力争早日办理探转采。目前,恒业通、金乐公司已完成矿区范围划定、《开发利用方案》和《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评审、备案等工作;福马公司完成了探矿证的拆分,整个矿区划分为南、北两个矿区,省国土资源厅已颁发了2张新的探矿权证,南段探矿工作已基本结束,预计明年可以完成探转采,北段还在继续勘查,预计年底可以提交《储量报告》。3家企业探明磷矿资源约1.5亿吨。四是严格矿产资源税费的征缴,年内收缴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共1213.9万元,价调基金约2700余万元。五是合理规划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完成了《马边县非34个重要矿种矿业权设置方案》的修编工作。启动了马边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工作。六是结合“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抓好矿山安全生产,全年预计实现磷矿开采280余万吨,煤矿开采2.5万吨。七是协助做好了矿业权审计相关工作,启动了雪口山矿检站建设工作,改造完成了大岩沱矿检站100吨地磅及基础;及时跟踪推进大地公司磷矿采选项目等5个市、县重点项目工程进度。
(五)地质灾害得到有效防治。我局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汛前做好了拉网排查、防御预案编制、“两卡”发放、应急演练、人员培训等工作;汛期做好了隐患排查、巡查、值班值守和实施治理搬迁等工作;汛后做好了资料的归档整理,监测经费发放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年内,共开展大巡查91次176人次,培训人员213人,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2670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御预案表各193份,编制应急调查报告33份。发放监测经费57.2万元,实施小型地质灾害应急排危除险8处,治理经费32.76万元,并对民建镇等8个乡镇的25个隐患点105户农户进行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补助经费420万元。
(六)基础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夯实。一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强化主体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6份,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6次;二是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和教育,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认真查摆问题,狠抓整改落实;三是有序推进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工作,认真梳理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现状,积极解决办公场所、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问题。四是切实做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要求上报工作成果。五是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年内共接件并到场审核 389户。六是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年内开展动态巡查74天224人次,发现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25起。配合县“两违”办拆除违法建筑物48处约1.2万平方米。七是做好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列入土地卫片检查地块19个,面积155.19亩;矿产图斑1个,经核查属实地伪变化。已通过省厅的检查验收。八是妥善处理国土资源信访,切实做好综治维稳调解工作,年内办理信访事项13件,办结率达100%。九是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广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今年我局“六·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县上的检查验收。
二、部门概括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乐委办【2010】68号),设立马边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简称县国土资源局)。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和调控政策、措施,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县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拟定国土资源在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虚幻经济的政策措施。
(三)人员概况
国土局下设办公室、法规监察股、规划耕保股、地籍利用股、矿产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地质环境股。县编办核定行政编制9名,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检监察专项编制1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4名。
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为县国土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执法类事业编制21名。其中: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5名;基层国土资源所16名。征地事务所核定编制8名;土地开发整理中心8名;土地储备交易中心5名;矿产品运输检查站 15名;不动产登记中心22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为50093451.5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6881302.58万元,财政专户收入32121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31600元。
2013年支出决算总额为47414797.88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30元,城乡社区事务30620178.75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5820705.13元,住房保障支出958884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10253.7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6671776元,是用于保障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549.587743万元,是用于保障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495686.13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其中:行政运行5830462元,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50000元,国土资源调查240000元,国土整治63900.4元,地质灾害防治3747337元,土地资源储备支出100000元,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48000元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572000元,其他国土事务支出1504786.73元。主要用于地质、矿产、地质环境调查、勘查与评价、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等。
(二)城乡社区支出30620178.75元,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2188357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3354948.26元;土地开发支出946400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204333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682675.74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中土地开发支出1569421.72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490000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4372400.03元(其中:基本农田保护支出10.75万元;土地整理支出232.199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958884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持平。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马边县国土资源局公务接待费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国土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的住宿及餐饮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20000元,用于到乐山、成都等开会、培训及项目等用地报批相关事务;下乡巡查地质灾害情况;对宅基地、临时用地审批进行现场勘查;项目的征地和拆迁;违法用地的查处;农村土地确权等相关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马边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马边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类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2014-2015年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12】226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马边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末车辆合计5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附表1.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1-1.收入总表
附表1-2.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