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马边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属政府职能机构,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有审计内容的全县地方性规范文件,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全县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县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县长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属各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人民政府决算执行情况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
6.县级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马边彝族自治县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科级领导干部及依法所属县审计局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审计县政府或县政府主管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马边审计信息系统。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当好公共资金的守护者。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69个,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47731万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37个,审减工程造价1914万元。
二、部门概况
审计局属县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其下设办公室、财政和行政事业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基建投资审计和法规股,下属事业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年末实有在编人员1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临聘人员1人。单位共有小车2辆。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审计局收入决算总额为510.2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89.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0.59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278.36万元。
2015年审计局支出决算总额为498.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5.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66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277.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标准调整。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审计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审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审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审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5.55万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审计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贴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1.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审计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2.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29.58%,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和压缩本单位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15人次,共计支出2.5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市审计局来马边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及审计调查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10.07%,主要原因是维修费用以及审计业务量的增加。
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6.45万元,用于投资审计项目现场勘查以及外出开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审计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0.7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县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19.88万元,其中:服务类10.71万元,货物9.17万元。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年末车辆数合计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附表1.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1-1.收入总表
附表1-2.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