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森林公安局
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森林公安基本职能:
(一):负责查处全县行政区域内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林业行政案件、危害林区社会的治安案件(涉林治安案件)。
(二):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和业务建设;配合地方公安对林区重大突发事件和治安问题进行处置;负责林区毒品原植物禁种铲毒工作。
(三):负责编制全县森林公安发展建设规划,组织森林公安装备、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警用装备专用物资的申请、购置、调拨、发放和管理工作。
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案件查处:我局一直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先后开展了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火案查处、笋山整治、牦牛禁养、亮剑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并取得了实效,狠狠打击了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遏制住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高发的态势。
2015年度,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共发现和受理各类案件78件,查处78件。其中:森林刑事案件9件,查破9件,刑事拘留10人,逮捕4人,取保候审11人;林业行政案件66件,结案66件。收缴林木26立方米,上缴罚没款(含木材变价款)16余万元,信访案件3件,成功调解3件。2015年全局人均办案4.6件,案件查处率100%。
(二)队伍管理: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十项规定、“三项纪律”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围绕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了“万警进万家”、“政法干警入户包村”、“精准扶贫”“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等主题教育活动,密切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开展了“五条禁令”、警车管理、公务用枪专项检查、涉案财物管理等系列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了队伍没有出现问题;加强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民警的能力建设,全年选派4名同志外出培训;积极组织民警参加第四届政法系统运动会,进一步激发民警的工作热情和荣誉感;举办了民警业务培训班,加大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从优待警,关爱民警,组织全体民警、辅警进行了体检,严格执行休假制度。
今年队伍建设得到整体加强,全局无违法违纪违规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信息化运用,推进科技强警。继续推进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着力抓好警务信息化硬件建设及警综平台全警应用、执法记录仪、指纹采集系统、案件录入系统运用,不断推进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全年共投入12万元,购买电脑、执法记录仪、彩色打印设备、350兆通信设备等,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办案单位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活动得到增强。
对我局公安网、行政权力、网格化、党政网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确保标准化信息采集室、警综平台、视频指挥调度系统正常运行,完成了人事政工信息录入和森林公安信息采集工作。
(四)“三基”建设:今年对大风顶派出所、下溪派出所执法场所设施做了进一步的完善;对新建局业务技术用房和下溪派出所办公用房迁建项目进行了申报。
(五)平安林区创建工作:指导创建平安林区实施单位大风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不断提升了林区治安管控,有效维护了林区治安稳定,为该单位创建工作创造了条件。
(六)其他工作:一是深入开展精准扶贫走访活动,对贫困户进行问卷访谈活动,并采取帮扶措施;二是积极主动做好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协调工作,全方位寻求对森林公安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为森林公安工作的开展创造宽松的环境;三是加强森林公安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四是配合人事部门完成了我局2014年下半年4名新警招录工作。
二、部门概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属二级决算单位,设指挥中心(群众和信访工作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刑侦治安中队4
个内设机构和大风顶派出所、下溪派出所2个派出所机构。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森林公安局收入决算总额为249.3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6.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3.06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58.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年初结转结余金额较多。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225.14万元,其中:农林水事务行政运行202.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2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60.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购置车辆及警用装备费用较多。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森林公安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森林公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决算189.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决算132.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34.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决算22.87万元。是用于保障森林公安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决算35.70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是用于保障森林公安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农林水事务公共财政支出
(一)行政运行支出决算166.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决算132.38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34.18万元。
(二)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决算21.46万元,用于机关单位津补贴返还及森林公安办案费用。主要包括: 1、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13.79万元,2、其他资本性支出7.67万元。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14.25万元,用于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及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 1、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10万元,2、其他资本性支出4.25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决算22.24万元,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0.63万元,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补贴。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森林公安无出国安排,没有产生因公出国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森林公安公务接待费1.53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89%,主要原因是今年检查及考评项目增加。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省上及市局检查小组、考评小组,以及各区县同部门工作人员相互协助调查办案而发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森林公安公务用车运行费用15.4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约下降1%,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
2015年森林公安无公车购置。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执法车辆3辆。
森林公安作为执法单位,执法车辆用于在2015年开展的“盗伐、滥伐”专项行动、“禁养牦牛”专项行动、“禁种铲毒”专项行动、“笋山管理”及日常办案工作中所需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森林公安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1.1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在2015年政府采购中,我局2015年政府采购主要为货物采购,采购申请经财政局签字后交采购办公开竞标,中标签订合同2个工作日备案,7个工作日公示。严格按照财政局及采购办规定程序办理。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局共有资产总额364.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15.40万元,(办公用房175.40万元,车辆4台76.8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63.11万元。)流动资产49.49万元。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