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民政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关于马边县民政局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政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稳步推进民生工程。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人均保障总体水平,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提升医疗救助水平,加强医疗救助力度;全面落实各项资金足额到位,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扎实开展优抚安置工作。完成2015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实现上京到省零集访。按时足额兑现抚恤补助;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加强安置政策宣传力度,完成退役士兵培训;落实好伤残军人政策,完成全县伤残人民警察伤残证换证工作。

  三是做好救灾福利工作。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准确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做好减灾、备灾工作,灾情发生后认真查灾核灾,及时准确报送灾情,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

  四是全面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村(居)务公开、村(居)务监督工作,进一步督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执行情况,并结合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五是全面完成殡仪馆搬迁,并投入运行。

  六是做好行政事业及老龄工作。稳步推进撤乡建镇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认真实施《四川省社会组织行为失行惩戒制度》,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行为失行惩戒机制。组织开展老年人慰问。落实孤儿保障相关政策,完善孤儿信息系统。

  二、部门概况

  马边县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马边县民政局总编制37个,其中:行政编制10个,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26个。在职人员总数30人,其中:行政8人,工勤1个,事业2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马边县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643.7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43.7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43.7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608.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4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民政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民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支出总额为268.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5.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6.61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项目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支出总额为1375.4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民政事业的项目支出,其中行政运行232.92万元,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7万元,主要是项目工作经费,用于项目工作的开展;老龄事务172.4万元,主要用于百岁老人的生活补助和80岁以上老人的高龄补贴;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56.67万元,用于边界联检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30万元,用于全县第十届村(社区)换届选举支出;优抚事业单位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的维修;义务兵优待82.08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退役士兵安置172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殡葬40万元,主要用于为自愿葬入公墓提供奖励;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5万元,用于敬老院维修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00万元,是农村低保县级配套;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100万元,主要用于受灾人员生活补助及恢复重建因灾毁损房屋支出;农村五保供养372.24万元,其中8.8万元用于农村五保户住院护理费,5万元用于五保户死亡安葬费,5万元用于五保户住院费(主要包含车船费和护工费),7万元用于五保户衣物采购,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22.2万元,324.24万元用于全县五保供养生活费;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14.36万元,其中麻风病人生活费5万元,精简职工生活费9.36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为35.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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