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安监局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县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执行情况,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四)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八)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对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整顿关闭及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全县煤炭能源行业规划;负责煤炭管理工作;起草煤炭运行调度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承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九)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应用推广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014年的重点工作:(一)行政审批工作1、扇子湾煤矿15万吨技改升能、无穷90万吨技改工程、南方50万吨新建工程、瑞丰60万吨新建工程4家企业11月底完成二级安全标准化和综合竣工验收。2、金乐矿业、恒业通矿业、福马矿业3家探矿企业年内完成探转采和启动“三同时”建设工作。3、督促和邦矿业、雨田矿业、明达矿业3家企业进入“三同时”工作。4、白岩子2号井煤矿、龙泰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5、中石油马边加油站、马家嘴加油站、城南加油站、劳动氧气乙炔经营部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二)监管能力建设1、 安委会组建县矿山专家库。2、 建立矿山救护队。3、 充实执法大队、技术服务中心人员。4、督促煤矿和取得安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完成和县物联网监控中心联网工作。 5、督促矿山企业、工贸企业完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三)矿山清理整顿工作1、 完成2家非煤矿山关闭工作。2、 督促煤矿开展兼并重组工作。(四)标准化建设工作1、 督促协调企业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并加大对矿山安全标准化管理滑坡企业的监管。2、完成加油站标准化三级申报验收工作。(五)安全社区建设督促指导民建镇完成市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二、部门概况县安监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3个,但包含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2014年安监局收入决算总额为580.37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02.412万元,其他收入25.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2.16万元。2014年支出决算总额为580.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金额为104.8774,项目支出金额为297.3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69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0万元。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安排情况安监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安全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安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安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一)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为342.2024万元,包括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适用于安全监察执法、安全培训等支出。(二)住房保障支出金额为18.169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