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我县2013年财政决算情况(草案)的
报 告
2014年9月26日在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余 剑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政府,向会议报告2013年度县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及其平衡情况
2013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4638万元(其中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1381万元),剔除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后同口径收入完成23257万元,占预算23110万元的100.6%,同比增长25.77%。2013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完成118336万元,同比增长16.98%。
全年平衡情况:2013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638万元(其中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138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0572万元、上年结转906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400万元、调入资金2457万元后,收入总计为120973万元(较年初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数增加7万元,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中教育转移支付收入增加90万元,结算补助矿产资源
补偿费分成增加4万元,调入资金增加3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减少90万元)。减去当年实际支出11833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6万元、调出资金179万元(按川财预〔2012〕171号规定在城市维护和建设税中计提20%用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000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382万元(较年初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数减少188万元)。扣除按政策规定应结转到2014年继续安排使用的结转项目结余资金317万元后,全县累计净结余65万元。
二、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及其平衡情况
201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105万元,加上上级专项补助收入2319万元(较年初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数增加79万元),上年结余1367万元,调入资金179万元,基金收入总计5970万元。全县当年基金支出4548万元,滚存结余14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