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决算公开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马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决算编报内容包括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司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刑刑罚执行对象的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等。
(二)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县营造崇尚法治,弘扬法治,践行法治的氛围;继续开展“法律顾问进万村”活动,积极推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向农村延伸,为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三农”;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活动,进一步降低受援门槛,简化程序手续,完善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围绕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问题,提供方面快捷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部门概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设7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治工作股、基层工作管理股、法制宣传教育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股、公证、律师管理股、法制股(群众和信访工作办公室)。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收入决算总额为332.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2.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9.94万元。
2013年支出决算总额为332.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12.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6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7.0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县司法局部门决算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决算218.11万元,是用于保障司法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决算47.15万元,是用于保障司法局机关、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36万元,基层司法业务19.87万元,普法宣传费3万元,法律援助8万元,其他司法支出(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1.9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决算212.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主要包括:行政运行165.4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36万元,基层司法业务19.87万元,普法宣传3万元,法律援助8万元,其他司法支出(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1.92万元。
(二)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2.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