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销社
县供销社
关于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研究和拟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理顺组织体制,强化服务功能,扎实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简称新网工程),加快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全面履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职责。
(三)、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指导、组织、协调、服务、管理,并承担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
(四)、承担创办专业合作社、组建综合服务社和行业协会及培训工作,大力推进开门办社。
(五)、协调有关部门间的关系,维护县属企业和供销社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享有社有资产管理权和处置权。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是:拓展农产品营销,加强农资业务指导,保障农资商品充足供给。不发生脱销。新建乡、镇、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农家超市或公益商贸场所)18个。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
二、部门概况
县供销社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有7名工作人员,一种正科级领导1名,副科级领导1名,副主任科员1名,工勤编制人员4名,属于全额拨款的参公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县供销社收入预算总额为58.717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8.717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8.7179万元,其中:商业流通事务支出50.90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14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供销社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供销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供销社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共计48.2035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供销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共计2.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商业服务也等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商业流通事务和其他商业流通事务两个方面。其中商业流通事务支出48.2035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7万元。
(二)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共计7.8144万元。
县供销社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