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3、承担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责任。4、承担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实施的责任。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6、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7、承担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8、承担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9、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10、贯彻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落实人民防空工作。
(二)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1、全面完成鄢家巷返迁房建设工程。2、开工建设红旗新区9.33万平方米返迁房主体工程。3、全面完成红旗大桥建设。4、完成红旗滨河景观建设、光明滨河景观建设。5、完成红旗新区6条(2.8公里)市政道路、管网建设。6、全面完成人行景观廊桥建设。7、完成西街、农科所及龟牛坪片区策划包装并启动招商。8、完成马边中学学生宿舍楼主体工程。9、牵头拆除县城区规划范围内违章建筑,确保取得实效。10、完成炮台山慢行步道主体工程建设。11、完成5个乡镇公共租赁住房共计180套建设。12、全面完成西城公租房总建筑面积5498.63平方米和返迁房总建筑面积8060.33平方米的建设。13、启动世纪家园5号楼建设和农科所棚户区改造工作。14、完成红牌坊大桥至金鱼石段入城通道景观建设,新建道路长1.1公里,改建道路长0.7公里,滨河景观带长1.8公里。15、实施三九市政休闲广场、城市综合体、县城区部分重要节点风貌塑造和文化项目建设、县城区绿化、亮化升级改造。16、完成大竹堡、袁家溪、梅子坝3个乡镇规划。配合推进撤乡建镇和烟峰市级试点小城镇建设。17、加快农村危房改造。18、完成民建小学返迁安置房及道路建设。
二、部门概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设办公室、城乡规划管理股、城建股、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住房改革与保障股和行政审批股(招标投标股)共6个职能股室。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马边县住建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40.96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为845.002万元,事业收入8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9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40.96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890.04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914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马边县住建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各项城市建设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36.7473万元,是用于保障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704.2147万元,是用于保障住建局及下属事业为完成城市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78.99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西门花园管理费、人防工作经费、房管所房屋登记费、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工作经费等。
(二)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398.854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镇江庙乡、大竹堡乡、袁家溪乡和沙腔乡4个乡镇规划设计、北门桥至南门桥段滨河路人行道改造、花箱购买及摆花、城市绿化日常维护等。
(三)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28.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公共交通、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亮化工程维护、路灯日常维护、市政日常维护、地下管网维护等。
(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50万元,主要包括城市公共设施管理、规划业务、违法建筑查处工作经费、建筑质量、施工安全监督费。
(五)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4万元,主要包括城建档案管理费、临聘人员工资保险、城市防洪支出、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经费、聘请技术顾问和消防业务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50.9148万元,用于廉租住房支出和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