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我县2012年财政决算情况(草案)的
报 告
--2013年9月23日在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余 剑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政府,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县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及其平衡情况
2012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7575万元(其中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9084万元),剔除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后同口径收入完成18491万元,占预算17342万元的106.63%,同比增长39.68%。2012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完成101161万元,同比增长5.81%。
全年平衡情况:2012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575万元(其中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908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2172万元、上年结转1629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00万元、调入资金1089万元后,收入总计为103265万元(较年初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数增加105万元,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中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增加66万元,结算补助矿产资源补偿费分成增加33万元,2012年化解债务激励财力补助增加7万元,调入资金减少1万元)。减去当年实际支出10116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06万元、调出资金192万元(按川财预〔2012〕171号规定在城市维护和建设税中计提20%用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500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906万元(较年初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数增加7万元)。扣除按政策规定应结转到2013年继续安排使用的结转项目结余资金416万元后,全县累计净结余490万元。
二、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及其平衡情况
2012年,全县基金收入完成348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基金收入753万元,上年结余2101万元,调入资金192万元,基金收入总计为6527万元。全县当年基金支出5160万元,滚存结余为1367万元。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