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特别是人口管理、出入境政务窗口)、交警大队、禁毒大队及网安大队等部门在负责行政许可等业务工作上,本着“群众致上”的原则,切实兑现“最后一公里”和“让群众只跑一趟”的承诺,主动牺牲8小时之外的包括大多数节假日和家人团聚的机会,坚守在办事窗口上默默地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2020年1至12月,县公安局共开展行政许可事项13项,其它服务事项6项,行政处罚事项8项,行政强制事项1项;出入境管理大队共开展行政许可事项32项,其它服务事项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32项,行政处罚事项1项;人口管理大队共开展行政许可事项2项,其它服务事项26项,行政处罚事项3项。3个单位共收到并受理行政许可9620件,受理其它服务事项371件,出入境受理行政处罚1件。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县公安局领导对涉公安工作公开情况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科学部署和安排,确定了专门领导分管和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有效保证了公安工作公开事项的开展和推进和各项公开性工作事项的完成。2020年度,县公安局共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公安行政执法等各类公安工作做到了公开透明,科学合理,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比如,2020年初1月20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栏目中公开的“三公”经费/财政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信息,客观、科学、合理地向社会各界群众公开了涉及公安部门的经费预算情况,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好评。同时,县公安局在公安行政执法公开、重大工作事项开展事项公开、各项行政管理工作公开等等所有应公开事项都全部依法依规、客观科学地进行了有效公开。


敬请广大群众继续关注我们的公安工作、支持和理解公安工作,希望大家多提科学合理建议,对公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多提宝贵意见!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470962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603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244+262
行政强制1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34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11226.463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科研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企业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300000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3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政策解读质量需再提升等。2021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加强业务学习。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及国、省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将理论业务学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提高学习的实效性,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与深度,稳步推进马边公安工作。   

(三)提升公开质效。进一步丰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切实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加强政策解读,抓好政务舆情研判,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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