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78号)、《乐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乐府公开办函〔2019〕1号)和《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乐山市人民政府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6个方面的内容
(一)概述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依法执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建设长效机制,提升工作质量。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我局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程序和责任追究。细化工作标准,强化监督制约,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持续开展。
2.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办公室严格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做好每次信息发布工作。一年来,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和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工作动态、预决算、其他信息等政府信息16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下乡现场讲解等方式公布政府信息。主要以马边门户网站、马边新闻网、下乡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3.持续深化,严格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及时公开了《民宗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6条,其中:计划总结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信息1条、工作动态信息11条、财政信息1条、其它信息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1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收到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没有收到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举报投诉。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的情况
2018年度未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取任何费用。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二、落实和推进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乐府办函〔2018〕38号)
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乐府办函〔2018〕38号)文件精神,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通过马边门户网、马边新闻网、策马扬鞭、下乡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平台和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合工作职能职责,深化公开内容,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度,收到政协委员提案2件,我局认真按照政策规定,安排专人负责,积极与相关人员联系,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报牵头部门及县政府督查室。
四、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情况
积极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解读、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拓展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安排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提升政务公开人员综合素质。完善
全年共回复和处理各类咨询问题1条,办结率100%。规范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加强了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按照阳光审批要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行政审批由集体讨论,网上公示,实行群众监督机制。深入实施“三项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