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第九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银保监会铁路局民航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项办事指南》规定,现将康定市绚丽大康电力工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马边彝族自治县烟峰镇大风顶村石雁峰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30日。如有异议,请广大群众在30日内如实反映情况,若无异议,我局则同意退还其已缴纳的民工工资保证金。
特此公示。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833-2760264
烟峰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0833-4581886
县人社局劳动关系股举报电话:0833-4514844
附件:《马边彝族自治县烟峰镇大风顶村石雁峰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