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页岩气参数川马页1井钻探工程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初步验收结果的公告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17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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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及《土地复垦验收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我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荍坝镇人民政府、东升村和龙桥村等相关工作人员于2026年9月16日对页岩气参数川马页1井钻探工程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工程进行了现场验收。经各方部门综合评估,该项目土地复垦工程已达到验收标准,现将初步验收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页岩气参数川马页1井钻探工程临时用地项目位于马边彝族自治县荍坝镇东升村和龙桥村,占集体农用地0.5758公顷[包含:耕地0.5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0.5131公顷)、非耕地0.0558公顷(园地0.0558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共计0.5758公顷,用于页岩气参数川马页1井钻探工程临时用地。该临时用地于2023年10月26日取得临时用地批复《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页岩气参数川马页1井钻探工程临时用地的批复》(乐市自然资规函〔2023〕138号),使用期限为2年,复垦期为1年。

二、复垦情况

页岩气参数川马页1井钻探工程临时用地复垦义务人为中国地质科学院探矿工艺研究所,土地复垦工程于2026年8月开工,2026年9月全面完工,总投资约25万元,实际复垦面积为0.5758公顷,复垦率为100%。

三、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中国地质科学院探矿工艺研究所于2026年9月14日提出复垦验收书面申请,我局于2026年9月16日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荍坝镇人民政府、东升村及龙桥村等相关人员对该临时用地进行现场复垦验收。通过现场踏勘、查阅土地复垦方案,验收小组认为该临时用地复垦地类与土地复垦方案基本一致,其复垦土地达到可供利用状态,一致同意通过县级初步验收。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为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10月17日,共30天。

五、其他有关事项

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马边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保护股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较场坝路9号马边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411室,联系人:徐勇,联系电话:0833-4513929)。公告期内无相关权利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向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最终验收。

马边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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