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现将提前下达2026年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规模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5〕88号),共计下达1373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940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788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00万元,以工代赈任务760万元),省级资金4794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4794万元)。
二、资金分配
根据我县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资金纳入2026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中使用。
三、公告电话及反馈方式
监督电话:县财政局 0833-4522388
0833-12317
电子邮箱:550356821@qq.com
通讯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东光大道329号
公示时间:长期公告
意见收集人:李健
反馈方式: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马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提出。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情况材料需署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附件: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5〕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