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西高速马边至昭觉段S1-4标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初步验收结果的公告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24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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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及《土地复垦验收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苏坝镇人民政府以及额洛村等相关工作人员于2025年12月23日、2026年8月20日对乐西高速马边至昭觉段S1-4标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工程进行了现场验收。经各方部门综合评估,该项目土地复垦工程已达到验收标准,现将初步验收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乐西高速马边至昭觉段S1-4标临时用地项目位于马边彝族自治县苏坝镇额洛村,占集体农用地6.5003公顷[包含:耕地1.7045公顷、非耕地4.7958公顷(林地4.2035公顷、园地0.5820公顷、农村道路0.0103公顷)],建设用地1.4884公顷,未利用地0.8179公顷,共计8.8066公顷,用于弃土材料堆放、拌合站等临时用地。该临时用地于2021年9月26日取得临时用地批复《马边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乐西高速S1-4标临时用地的批复》(马边自然资发〔2021〕-182号),使用期限为2年。到期后,于2023年12月25日取得延期批复《马边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乐西高速马边至昭觉段S1-4标临时用地延期的批复》(马边自然资发〔2023〕-300号),使用期为2年,复垦期为1年。

二、复垦情况

乐西高速马边至昭觉段S1-4标临时用地复垦义务人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乐西高速S1-4项目经理部,土地复垦工程于2025年11月开工,2026年6月全面完工,总投资约220.72万元,实际复垦面积为8.8066公顷,复垦率为100%。

三、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乐西高速S1-4项目经理部于2025年12月15日提出复垦验收书面申请,我局于2025年12月23日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苏坝镇人民政府以及额洛村等相关工作人员对该临时用地涉及的12#弃土场进行现场复垦验收;于2026年8月20日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苏坝镇人民政府以及额洛村等相关工作人员对该临时用地涉及的13#弃土场、拌合站进行现场复垦验收。通过现场踏勘、查阅土地复垦方案,验收小组认为该临时用地复垦地类与土地复垦方案一致,其复垦土地达到可供利用状态,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为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9月23日。

五、其他有关事项

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马边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保护股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较场坝路9号马边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411室,联系人:徐勇,联系电话:0833-4513929)。公告期内无相关权利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向乐西高速S1-4项目经理部出具土地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

马边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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