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对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的
公告
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现将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规模
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5〕35号),下达我县市级资金300万元。
二、资金分配
资金分配给县农业农村局,用于脱贫户稳岗补助和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项目。
三、公告电话及反馈方式
监督电话:县财政局 0833-4522388
0833-12317
电子邮箱:550356821@qq.com
通讯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东光大道329号
公告时间:长期公告
意见收集人:李健
反馈方式: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马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提出。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情况材料需署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附件: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
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乐市财政农
〔2025〕35号)
马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