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审计局(简称县审计局)是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央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订全县有关审计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拟订财政经济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代表县人民政府向所监督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
1.中央和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5.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6.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7.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马援助、贷款项目。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金叶路127号
联系人:李立,联系电话:0833—2760021
工作日期: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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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报告、文件的起草;承担文秘、文件印发;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保密、信访、档案管理、目标管理、行政管理、后勤、综合治理等事务。负责办理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审核与复核局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编制审计工作计划,负责审计业务统计工作;编发审计信息,组织实施审计机关普法教育工作。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财政行政事业审计股。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县级部门(单位、派出机构)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和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牵头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负责与县人大常委会协调联系有关审计业务。负责审计县委工作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及专项资金,审计县政府或县级有关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审计县级相关部门、乡镇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三)政府投资工程审计股。组织审计县级政府投资、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负责重大项目稽查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承担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组织审计县属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及财务收支。组织实施对中央和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承担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四)经济责任与资源环境审计股。组织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代表县人民政府向所监督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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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洪,男,汉族,1973年8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审计局全面工作,分管单位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
罗军,男,汉族,1976年2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国有企业(金融)审计、社保资金等专项资金审计工作。
李立,女,汉族,1987年11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对口帮扶等工作,负责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工作。
陈庚忠,男,汉族,1991年10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负责依法治理、审理、整改跟踪、案件移送、审计统计、审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对口帮扶、东西协作、政府投资和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等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