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禁止非法捕捉蚯蚓、收购或加工蚯蚓。
二、实施方式
1.凡发现非法捕捉蚯蚓、收购或加工蚯蚓的行为,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没收专门用于捕捉、加工或收购 蚯蚓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凡发现非法制造、买卖、安装捕捉蚯蚓的工具或设备(装备),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三、举报方式
群众可以以电话、信函或面访等形式举报从事蚯蚓捕捉、收购、加工等违法行为。举报电话: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4511260,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4519820,马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4511145,马边生态环境局4520700。